通訊員朱其安報道:為加強宿遷市區(qū)公交服務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監(jiān)管,進一步提高文明服務意識和水平,創(chuàng)建精品城市,12月7日,宿遷市運輸管理處制定并下發(fā)了《公交駕乘人員服務管理規(guī)范》,要求市區(qū)3家公交公司組織所屬人員認真學習《規(guī)范》,所有公交服務人員按照《規(guī)范》的標準為群眾提供優(yōu)質服務。
《公交駕乘人員服務管理規(guī)范》共15條,具體內容包括:
1、駕、乘、站、調等窗口服務人員著裝上崗,掛牌服務,儀表大方、舉止文明、熱情服務;耐心解答乘客詢問,正確使用普通話,做好"五照顧"(老、弱、病、殘、孕乘客)。
2、駕乘人員應該積極疏導乘客順序上車,避免擁擠。遇有老、弱、病、殘、孕及懷抱嬰兒的乘客上車,及時主動宣傳讓座。
3、車輛從首末站發(fā)車前,調度人員應督促駕乘人員及時到崗,讓乘客提前上車,以保證車輛準時離站。營運車輛配置在30輛以上的線路,起訖點配有督票員,疏導乘客提前上車。
4、遇有乘客跑來乘車,在車輛沒有移動時,應停穩(wěn)車輛,主動讓其乘車。
5、駕乘人員及時主動勸導乘客在行車中不要將頭、手伸出窗外,不要在車廂內吸煙、編織織物等,以免影響安全和他人健康。
6、因車輛發(fā)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駛,駕駛員應當向乘客說明原因,并負責安排乘客改乘其他車輛,同線、同方向車輛的駕乘人員不得拒絕,并不得二次收費。
7、站務及駕乘人員應熟悉本線路沿途主要站點換乘線路,熟悉主要旅游景點、商場、機關院校,方便乘客咨詢。
8、無人售票車的駕駛員應勸導乘客主動投幣或刷卡,向乘客宣傳和解釋《乘車規(guī)則》,配合稽查人員和檢查人員對運營工作的檢查,保證服務質量。
9、調度人員應當嚴守調度紀律,按規(guī)定程序,計劃放車,正確使用發(fā)車顯示標識,預報發(fā)車車號,做到準點發(fā)車,并主動維護站臺秩序,確保站區(qū)安全。
10、調度人員應督促駕駛人員按行駛路線檢查行車標識,確保頭、腰、尾牌齊全并行駛路線一致。
11、在氣溫高于28度,低于12度時,空調車應當使用空調;車輛不使用空調時應當打開換氣扇。
12、車廂內廣播音量適度,確保乘客聽清報站器的提示語。夜晚調低音量,非確需使用安全提示語,嚴禁使用外喇叭。
13、車輛營運中正確使用電子報站器。報站器內容設置規(guī)范,使用正確。
14、認真執(zhí)行物價部門收費標準,嚴格遵守票務管理制度,使用稅務部門統(tǒng)一印制或認可的客運車票。備足車票,文明售票,杜絕票務違章、票務事故。
15、線路的起止點站房設置長效的服務監(jiān)督電話,具備完善的投訴接待、處理、反饋體系,建立來信、來訪、投訴接待和處理情況工作臺賬,接受乘客對安全、文明服務的監(jiān)督。(殷強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