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6月7日,朔州市應縣的城鄉(xiāng)公交已停運17天,無證客車紛紛上路,市場一片混亂。這種亂象始于應縣政府一次奇怪的“出手”———把多條“村村通”客運線路經營權賣了!
◆事發(fā) 政府拍賣客運線路經營權
山西的“村村通”公路工程讓絕大部分村莊的村民生活更加便捷,有的還得到交通部的表揚。但在朔州市應縣,雖然公路四通八達,村民們近些天卻無奈地忍受著鄉(xiāng)村公交停運之苦———這一切,起因于一場人人不滿的“改革”:政府拍賣城鄉(xiāng)客運線路經營權。
2005年6月,應縣政府發(fā)文,決定將全縣12條農村公路客運經營權拍賣掉。6月 28日,在應縣交通局,通過一番競爭,應縣本地人虞炳華以30萬元購下了其中6條線路的客運經營權。關于虞炳華買線路,當地有3種頗有意思的叫法:當地群眾和虞炳華自己公司的人,都叫“買斷”;應縣政府的35號文件上,把這30萬元叫作“每條線路抵押5萬元”;而記者在采訪應縣分管交通的副縣長周世龍時, 周說:“這些錢是用來為他的線路建站的!憋@然,這些說法的含義不同。
事實是怎樣的呢?2005年7月3日,政府方面由應縣交通運管所出面,和虞炳華簽訂協(xié)議,該協(xié)議明確:中標線路只許乙方(虞炳華)經營。縣政府35號文件則有對應的表述:未中標者一律不準經營。
◆現(xiàn)狀 中標者、未中標者掐出一地雞毛
農村客運線路被舉槌出售,由一家壟斷經營,大量的尖銳矛盾由此引發(fā)。
應縣農村客運,十幾年來一直由50多輛小面包車經營。這些散戶經濟能力弱,交不起線路抵押款,也買不起大一點的客車,他們在縣政府組織的“競標”活動中只能充當看客。
線路經營權被虞炳華獨占后,這些人何去何從?從2005年9月起,未中標的50多輛小面包,和虞炳華的“綠葉公交公司”新購的十幾輛公交車,開始了激烈角斗。為“維護”綠葉公司“利益”,應縣運管、公安人員開始查扣小面包;小面包車主則聯(lián)合起來找到縣委書記,要求就業(yè)權和平等的市場參與權。作為縣政府妥協(xié)的產物,小面包車主爭取到了“原則上在縣城規(guī)劃區(qū)內”跑客運的臨時手續(xù),政府為此專門又印發(fā)了一份文件。
于是,從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,在爭搶客運市場的斗爭中,小面包占據上風,在事實上打破了農村客運的一家壟斷;3月以后,綠葉公司又占了上風,應縣有關部門不給小面包續(xù)辦臨時客運手續(xù),小面包又成了“黑車”。
但從此,兩方的爭斗驟然升級。虞炳華持協(xié)議責難縣里“打擊‘黑客運’是個擺設”,小面包車主上訪到省里要求制止壟斷,保障就業(yè);5月下旬,應縣運管不再應虞炳華的要求處罰小面包,小面包蜂擁上路。氣憤已極的虞炳華于5月22日停掉了6條農村客運線路和4條城市公交線路上的所有公交車,并于29日跑到朔州上訪。
應縣政府有關部門則迫于形勢,于近日退還了虞炳華的幾十萬元“客運線路中標款”。但這個退款行為仍然不易理解:虞炳華和縣政府有關部門簽的協(xié)議期限是8年,政府方面現(xiàn)在退錢說明什么?是在“維護中標方獨家經營權”上不能履約,還是表示不應拍賣?而如果這筆錢確是“建站費”,政府焉能說退就退?
兩方沖突還給應縣留下兩起惡性事件:小面包車主楊大江,被維護線路“獨家經營權”的應縣運管、公安人員打傷;小面包司機南炳國被綠葉公司的人打傷。
5月30日下午,記者向周世龍副縣長核實“拍賣線路經營權”一事時,周先表達了對小面包司機以及綠葉公司的強烈不滿,然后失望地說:“現(xiàn)在看,甚也弄不成!”
◆體驗 “小面包”受歡迎公交車被排斥
5月30日,記者聯(lián)系了跑鄉(xiāng)村客運的車輛,跟隨這些車輛采訪乘車群眾及村民的意見。路線行程安排為:應縣縣城-萬發(fā)學校-大臨河鄉(xiāng)-留義村。
車從縣城出發(fā)一會兒,就有人給司機打來電話,要他到萬發(fā)學校接學生,好幾個學生要回家。接人之后,記者問學生們,為什么不坐公交車,學生說,停了。記者又問公交車沒停的時候更愿意坐哪種車。同學們七嘴八舌地說開了:公交車沒個準點兒,它走不走要看拉沒拉滿人;小面包車主因為是本村人的,湊幾個乘客,打個電話,他就來了,還開到校門口。公交車到了大臨河后,如果留義村的乘客不到四五個,就不會進留義村,下車后還得步行三四里。小面包車則會送到村里,甚至留義再往里的小自然村也去,不另加收錢。
到了留義村,村民的說法和學生的意見如出一轍:公交車很不方便,人多了才來村,人少不來送,給農村老人和殘疾人造成極大不便。村里一位殘疾人因此好幾個月的殘疾人救助款領不到手。
一位叫王軍勝(音)的村民憤怒地講了這樣一件事:2005年10月,他兒子騎摩托車摔壞了腿,急需進應縣醫(yī)院。他打聽公交車啥時能到,回答是公交車正在城里攬客,拉夠了才下來。他想找小面包車,但縣里禁止小面包車“進村拉人”。無奈,他找人抬著兒子步行三四里,到了大路上坐上渾源去應縣的車才到了醫(yī)院。
◆調查 城市客運模式不服鄉(xiāng)村水土
城里公交時興的“上車一個價”、“到站才!钡淖龇,移植到農村也遭到了村民一致的不滿。綠葉公司的車,上車就是3塊錢,村民們對此都反對。他們認為,坐一公里和坐十公里,就是應該有區(qū)別。針對定點?,村民說他們需要的是:既要定點?,而有人、有急需的時候,不定點也要停靠。上述兩點,特別是第一點,小面包車能做到。
記者采訪發(fā)現(xiàn),村民對于農村客運,首先要求“走得了”,而山區(qū)村莊的分散和大型客車巨大的運行成本,使得“17座以上的新型中巴”處境尷尬:進小村,客車賠不起,不進小村,農民走不了。
對于得不到“農村客運線路經營權”的小面包車來說,大客車去不了和不劃算去的地方,他們正好都可以去。還有重要的一條,即這些車主基本都是跑本村線路,地緣和血緣關系讓他不得不提供非常周到的服務,這也是公交車幾乎做不到的。
◆后果 涉及各方沒有一個是贏家
應縣拍賣客運經營權目前出現(xiàn)一個罕見的狀態(tài):沒有贏家。凡是和這個事件相關的,誰都不滿意。沒中標的不滿意,中標的也不滿意;老百姓不滿意,政府部門也大為頭疼和惱火。
記者聯(lián)系虞炳華時,他正在朔州上訪。虞炳華讓記者看他控訴應縣政府的材料,其內容除了稱與政府所簽協(xié)議“成了一張廢紙”外,還提出:綠葉公司雖然現(xiàn)在得到了政府退還的30萬元中標款,但公司為經營這些線路已經“投入325萬元”,這筆巨大的損失怎么算,也要應縣政府給個說法。
小面包車車主的反應呢?5月上旬以來,政府不再使勁打擊他們,但他們認為這是一種 “暫時的安寧”,因為他們依然沒取得正式的客運經營權,而3個月一“續(xù)辦”的臨時經營權,也已經兩個月沒辦了。而且,為了營運,他們已繳了一大堆費用:養(yǎng)路費,包繳一年1851元;工商費720元一年;地稅100元每月或700元一年……運管罰款無數。
而村民們對近日的公交車停運并不關心,因為有小面包車可坐。但他們對政府部門的做法頗為不滿。
線路賣掉后,客運不但沒搞好,現(xiàn)在還遭遇停運;30萬元中標款沒得到,而且政府有關部門繼續(xù)遭到中標企業(yè)的控訴和上訪……對此,周副縣長也是一臉無奈。他首先告訴記者:小面包司機繳費的是少數,多數“不是好人”,繼而斥責虞炳華“甚也干不成”,并且說虞所說的投入的客車數“沒有那么多”。
周副縣長的總結是:“我們當初這么搞,也肯定是有交通部門的文件精神為依據的!庇浾邌柈敃r依據的“交通部門文件精神”是哪個文件,周副縣長說,他不記得了。
◆說法 沒有法規(guī)允許拍賣線路經營權
6月1日,記者向省交通廳
政策法規(guī)處詢問:農村客運線路經營權可不可以“拍賣”給一家經營。該處有關人員的回答是:可以進行服務質量招投標。沒有法規(guī)允許線路經營權拍賣。
一次拍賣,兩方掐架,四方不滿,一地雞毛。應縣的農村客運將如何收場,然后走向何方?
